最近,天津市武清区文化局副局长张有德先生发表了以我为主人公的严重失实的两篇文章。一篇于2006年8月21日刊发于《中国民航报》(编者注:原网页链接失效),另一篇于2006年9月16日刊发在《天津日报》(编者注:原网页链接失效)。张有德先生发表这两篇文章前后没有与我进行任何联系。张文中几乎所有内容与事实严重不符。下面我只挑选一小部分内容做一说明。
这已经是“万豪礼赏”在新浪微博上第三次表示“道歉”,但即便如此,中国网友们似乎并不买账。“中国微博道歉,美国推特点赞藏独,两面派吗”、“现在这样两面三刀,是不打算要脸了呢!”……在万豪道歉声明的评论区,中国网友们依然难掩愤怒。
《陕西蔡永宏等29人涉黑案一审宣判 首犯被判刑25年》2005年6月2日,山西省大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与隰县建安工程有限公司双方签订施工合同,由隰县建安工程有限公司垫资修建办公大楼,2006年10月工程竣工并交付给大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