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不吃狗肉是观念之争,估计再争许多年也难有定论。但是为了“哀悼”一条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的狗,而人肉他人、围堵驻京办,则是明明白白的错误行为。事实上,没人故意跟狗过不去,普通人与“爱狗人士”的观念差异仅仅在于——普通人认为,任何时候人权都高于狗权;而某些“爱狗人士”则把“狗权”拔高到无以复加的地步。有时愤怒过于猛烈,更对他人的安全与健康视若无物,也对法律缺乏敬畏,这就欠妥。
但是市政警察局指挥官富尔维奥?尼克里尼态度却十分坚决:“政府有明确的规定,年龄超过12岁者不允许使用儿童设施,公园的标语牌上写着这条规定,而且标语牌都被放在显眼的地方。罚金最低80欧元,最高500欧元。”170欧元的罚款比规定的最低罚款高出了不少,市政府之所以这么做,是为了杀鸡儆猴,警告其他少年不要使用儿童设施。
《窝洛沽疑案:申冤3年终得无罪判决 真凶仍是谜》2015年7月,古思尧又在湾仔焚烧区旗,2016年3月再被裁定“侮辱区旗罪”成立,裁判官认为他已有三次同类前科,判刑6个星期。




